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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危时可以立口头遗嘱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4-26

  摘要:遗嘱人在病危时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是意思表示,并且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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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无论是否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都要求遗嘱人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且该口头遗嘱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不能在精神状态迷糊的情形下订立。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怎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能以口头遗嘱的方式来确立遗嘱,无法或者无能力采用其他的遗嘱形式。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在场是指在订立遗嘱的场合,时间和地点都要与遗嘱人一致。而见证人并不是随便两个人都能承当的,至少见证人要有见证的能力即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有证明和作证的能力。此外,为了保障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见证人必须是除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受益者外的无利害关系人,受益人能够获得遗产,与见证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注意:遗嘱人订立口头遗嘱后被抢救脱险,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病情好转,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其所立的口头遗嘱已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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