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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7-13

  摘要: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公有住房承租权是权利的复合体,不仅仅是承租关系这一债权关系中的权利,也包含了物权的内容,即受人身关系限制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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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主要看公房承租权是否符合遗产范围。《继承法》第三条及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意见第3条没有明确规定公房属于遗产范围,同时公房的承租权利也没有明确规定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法律没有明确公房承租权可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权利得以继承,因此在解决纠纷具体适用法律时还是缺乏明确的依据,公房承租权不能直接适用《继承法》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赋予了承租人生前同住人享有一项法定权利,即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可以取得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其权利基础是房屋租赁合同法法定变更,而不是基于继承关系中的法定继承发生的。由此,公房租赁权可以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有条件转移,但不是继承。

  知识延伸:遗产范围

  1、公民个人财产。主要有:①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②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④公民的合法收入;⑤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⑥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有:①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②公民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③公民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利;④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主要有:①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②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③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④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有:①公民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②公民承包经营所取得的个人收益;③复员、转业军人特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④因工伤残的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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