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房产继承 > 正文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母的房子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7-19

  摘要:继子女与继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母的房子,未形成此种关系,也不一定不能继承,下面就由小编详细讲解。

\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母的房子吗?继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她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她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那么,什么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定义,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所以,如果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可以继承继母的房子,如果未形成这种关系,也不能绝对地排除继子女继承的权利,因为,《继承法》还有一条很人性化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