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房产继承 > 正文

共有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9-01-31

  摘要: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对于是否可以继承,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小编详细讲解一下共有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共有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为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从而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低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所建立的一类房屋。该类房屋由个人和政府按比例出资,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双方权益,共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二、共有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根据对《继承法》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售出方法和后果会使共有产权房屋的性质面临着变和不变两种后果:房屋的交易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普通购房者的话,那么房屋的属性便会由共有产权房变为商品房,交易之初,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政府的话,那么政府可以将收回的房屋继续按照共有产权房的性质进行出售。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