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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9-02-20

  摘要: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合法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那么,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房产继承需要交哪些费用?

  房产的过户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对房产的评估、公证及到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登记等等都需要缴纳费用。司法部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遗产继承公证已经不是必要的项目了。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要进行公证);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及对地理位置、住房环境等各方面进行考察);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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