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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纠纷和继承纠纷的相似与不同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20-07-30

  什么是分家析产

  对于分家析产,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分家析产则可以理解为家庭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睦,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还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引起的。在分家析产纠纷中,应注意分家析产纠纷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什么是继承

  所谓继承是指继承人按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继承由享有的各个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进行,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唯一的原因,没有被继承人的死亡,就不会产生继承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不能实施继承。被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它仅限于被继承人的个体财产。

  继承纠纷与分家析产纠纷的联系与区别

  继承纠纷与分家遗产纠纷之间存在着联系与区别。继承和分家析产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为:分家析产与继承都是一种处分财产的行为。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又有以下的区别:

  1、诉的种类不同。继承纠纷是一种确认之诉,往往是有无继承权,遗嘱的效力或继承的房额的确认所产生的纠纷;而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给付之诉,是对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分割、析产出来。

  2、继承与分家析产发生时间不同。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能开始;而分家析产则没有这种法律事件的限制,通常是由家庭成员之间选择而引起。

  3、二者所处分的财产性质不同。分家析产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继承只涉及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此,继承人未表示过放弃继承的,应视为接受继承,之后发生的财产纠纷可按析产案件处理。即被继承人死亡后,各继承人都没有表示过放弃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诉争的房屋应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他们之间为此发生之诉讼,可按析产案件处理,并参照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具体分割。

  4、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遗产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根据该法规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或是遗嘱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而分家析产目前仍然依据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进行,往往是对财产根据人数或需求平均分割。

  5、参与的人员不同。遗产继承中的参与人是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分家析产中的参与人员是财产的共有人。例如遗产继承中,儿媳一般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儿媳作为家庭财产共有人的分家析产中,儿媳作为参与人之一参与财产分割。

  6、诉讼时效不同。对由于继承纠纷作为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由国家裁判机关对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司法裁判,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被侵犯的侵权纠纷,目前仍然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三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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