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律师这么说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21-02-24
案例分析
小张爷爷因突发心脏病紧急送入医院,在手术前因情况紧急,爷爷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口头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等财产的一半留给奶奶,一半留给小张。好在医生的极力抢救,爷爷转危为安,并且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康复出院。然而五个月后,爷爷心脏病复发死亡。这个时候,小张有了疑惑:“若爷爷仅有奶奶和儿子两位继承人,且未立其它遗嘱。那么我还能继承到遗产吗?”
针对这一问题,律师分析认为
爷爷在病危时在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下,其立有一份口头遗嘱,在当时是有效的。但爷爷康复后,未能及时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下遗嘱,故其先前的口头遗嘱内容无效了,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也就是你奶奶和你父亲两人继承,遗产原则上由两人平分。
那么自从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后,父母的房产究竟该怎样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父母房产继承有了新的规定。新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有效继承人范围也有所扩大,有以下五点变化
变化一
新规定增加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就减少了老人们的麻烦,例如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二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出现了很多兄弟姐们出怪招的情况,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新规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三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宽恕”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变化四
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变化五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现在越来越多人不愿意生育,更愿意独善其身,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财产和房产最终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