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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6-15

  摘要:很多小区里都有业主委员会,但不少业主可能还不清楚这一组织。那么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往下看。

  1、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现实生活中,业主会遇到很多问题,在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中,他们往往感到无奈,很多时候都是以业主的妥协告终。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2、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国家法规认可的群众自我管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在小区内才真正当家作主,广大业主权益有合法代表,对小区物业管理可有力反应与沟通,系统化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对不达标者可依法提请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更替。第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将有利于小区开展各类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业主的生活,增加邻里之间的互动,实现丰泽园业主一家亲的美好愿景。

  3、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

  (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二年的。

  4、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筹备组进行前期组织,完成《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并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表决两个文件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按照“一户一票”原则对候选委员投票。候选委员总票数及面积大于半数当选委员或候补委员。

  具体流程:

  (1)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自荐或由业主推荐的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一次成立可由现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

  ①确立筹备组成员名单,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A、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B、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C、根据上款的征集结果,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单数),及候选委员名单,印刷选票。

  以上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2)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①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③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④召开业主大会,介绍候选委员情况,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⑤大会作出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决定,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3)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区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备案。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A、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

  B、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C、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D、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E、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其个人简历;

  F、其他有关资料。

  (4)公布结果

  备案完成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物业小区内公布该小区已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消息。

  5、非小区业主可以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这里指的业主应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业主。因此,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不能担任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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