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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赠与房产,赠与方能反悔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1-08

  摘要:通常,赠与物的权利未转移给受赠人的,赠与人可以反悔。那么承诺赠与房产,赠与方能反悔吗?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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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赠与房产,赠与方能反悔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可分四种情况来分析: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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