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哪个可以退还?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2-03
摘要:“定金”与“订金”并不是同一概念。一般认为“订金”属于预付款,与定金不同。合同一方违约,定金与订金哪个可以退还?
定金,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来担保合同的顺利签订或履行。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一般是在合同订立后先交付一部分金额的款项作为预付款表示诚意,支付订金是对合同的部分履行。当合同并未未履行完毕的,订金需要全部返还或部分折抵。
定金与订金哪个可以退还?
1、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你就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要回来。
3、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4、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总之,订金可退,定金难返。由于订金(预付款)和定金在实践中极易混淆,建议房屋交易中买家遇到中介要求预先交付某些名目的费用时,应当与中介订立书面协议,明确所交费用的性质究竟是定金(预付款)还是定金,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所交费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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