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楼应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04-27
引言:开发商交楼应具备什么条件?收钥匙就视为收楼吗?延迟交楼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吗?房屋有质量问题要注意什么?开发商不支付违约金怎么办?下文将一一解答。
问题一:开发商交楼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复:(1)应当出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房屋不存在漏水、渗水、严重裂缝、天花脱落等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的瑕疵;(3)买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楼条件,如永久水电等。开发商不具备上述任何一项条件,业主可以拒绝收楼。
为防止开发商事后倒签文件日期,或证据灭失,开发商不具备第(1)、(3)项交楼条件的,业主可以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发函给开发商;出现第(2)种严重质量问题的,建议聘请专业验房师保留证据。
问题二:收钥匙就视为收楼吗?
答复:收钥匙就视为收楼,除非另有约定。业主收楼后仍可以追讨延迟交楼违约金。
违约金的起算时间是合同第八条或者第十一条(新版)约定的交楼时间届满之日,截止时间是收楼之日,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问题三:延迟交楼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吗?
答复:业主最好咨询律师后再签订补充协议。业主除了在补充协议里尽量写明计算标准、金额、付款年月日、交楼年月日、违约责任标准外,还应当写明:“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仍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有关规定执行,除非买受人作出相反的书面表示。”
问题四:房屋有质量问题要注意什么?
答复:可以拒绝收楼。建议业主找专业验房公司协助,通过公证、拍照、两个非亲属的目击证人证明等形式保全证据。
问题五:开发商不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答复:如果业主不急着收楼,就无需做任何事情,无需收楼,不要提交房屋质量维修单等(以免被认为收楼),无需发函,直到开发商符合合同交楼条件并且通知业主收楼时止再收楼。
问题六:按揭贷款没到位能否起诉?
答复:如果补充协议中约定,按揭贷款没有发放,交楼时间顺延的,建议暂时不要起诉,等款到后起诉。
已经到款的,可以起诉,违约金从到款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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