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3-10-29
核心内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哪些条件?下面,由上海房产律师给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哪些条件呢?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以上,而且流动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态的开发企业要求更高,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股票上市的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5、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一篇:上海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