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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筑是否有征地补偿金?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03-28

   引言:实践中,当政府征用土地时,有的人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征地补偿款会在土地上临时修建一些东西,那么临时建筑是否有征地补偿金呢?下文将详细介绍。

  在房屋征收中,涉及的临时建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城市规划法》第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不得批准。临时建筑应当在批准期限内自行拆除。”可以看出,临时建筑需经有权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是具有一定使用期限的。

  《征收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因此,房屋征收中的临时建筑能否获得补偿,需要看是否经有权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在批准使用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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