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款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5-07
摘要:领取拆迁补偿款后,家庭成员间可以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比例,如果协议不成,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哪三项原则?由小编在本文详细讲解。
一、拆迁补偿款组成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包括:1、拆迁房屋补偿款,即被拆迁房屋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用于被拆迁人产权置换期间的临时租房费用,基本按照人头每月予以补贴,以18个月为基准,第19个月翻倍。3、补助、奖励金,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4、如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款?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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