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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断水断电合法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6-05

  摘要:拆迁过程中,拆迁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向被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未达到一致意见的,拆迁人不能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违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拆迁中断水断电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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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根据条例要求,在拆迁补偿未达到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据此产生的责任承担在本条例第31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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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中,你要是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话,那你可要按照下面的处理方式来:

  首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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