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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动迁利益归属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24-10-15

相关概念理解

 

公房:又称公有租赁住房,俗称使用权房,一般来源于单位福利分配。

 

公房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

 

同住人:即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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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承租人在动迁前死亡,则其不再享有动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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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承租人死亡后,若已依法确定了新承租人,则动迁利益归新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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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征收决定作出后死亡,享有动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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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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