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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拆造时的补偿安置是如何的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3-12-24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由上海房产律师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公有住房拆造时的补偿安置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

  第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第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终止,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0%。

  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为:

  1、不符合“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条件的,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符合“面积标准房屋”条件的,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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