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时效是什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07-23
有时候,我们会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将我们的房产进行公证,在进行公证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公证书的,但是公证书不是一直都是有效的,公证书是有一定的时效的,那么房产公证的时效是多长呢?关于这个问题,上海最好的房产律师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公证书的有效期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证书能够被实际使用的时间期限。因为公证书被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
公证书的有效期的情况如下: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上一篇: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下一篇: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