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办理流程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10-23
摘要:预告登记制度不仅可以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也可以避免开发商拿已经出售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在二手房买卖中,预告登记也具有同样的效用。那么房屋预告登记怎么办理?下文上海经验丰富的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一物二卖”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不诚信交易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当事人可以订立书面合同,约定违约金、定金等作为交易保障,约束对方的行为,并在权益受损时获得补偿。但不能使自己要求获得物权——房屋的所有权的利益实现。
2007年10月1日实行的《物权法》中设计的预告登记制度,为防止一房二卖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房屋在进行了预告登记之后,就具有了物权的排他效力,购房人将来就可以获得所购买的房屋。
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为了保护不动产交易,提供的一种特殊的保障措施。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而预告登记后,要在三个月内进行不动产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制度不仅可以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也可以避免开发商拿已经出售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在二手房买卖中,预告登记也具有同样的效用。
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具体程序:
(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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