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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买卖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4-02

  摘要:如果公租房承租人住满5年,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也可继续承租。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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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公租房?

  所谓公租房是为了让住房有困难人群能够生活的好,租房压力小些而设立的。其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而是不归个人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低于市场价格。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二、公租房买卖要符合哪些条件?

  公租房租满5年就可以进行交易,近几年来,国家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

  1、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3、关于业主住满5年后,购买的价格计算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

  所以公共租赁房不满五年规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另外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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