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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五证不全怎么办?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2-03

  摘要:买房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五证”,即《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五证不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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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发商五证是什么?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指开发商及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土地之前,经当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该建设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在这里主要就是指开发商开发的这个楼盘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城市的规划。

  3、《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及开发单位申请,经当地的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在这本证书上,主要载明了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当然,如果是近几年的新开发楼盘,也有可能是《不动产权证书》。

  其中,在土地性质这一栏主要有两种性质:划拨和出让,对于商品房来说,基本上都是出让性质的土地。而土地用途的不同也会导致土地使用期限的差异: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

  4、《建设工程开工证》

  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开发商不具备上述这“四证”中的一种或者是多种,都证明该项目用地和建筑是违法的。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开发商目前还不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话,那么您与开发商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二、开发商五证不全怎么办?

  “五证”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手续,缺少任何一个,购房者都可以拒绝收房,相应的损失和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对于开发商因五证不齐全而导致逾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等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选择解除合同

  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有相应的约定条款的,则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而解除合同没有相应约定,购房者有解除合同的意愿,则必须在开发商的延期交房时间已经超过3个月的条件下,向开发商发催告函,要求开发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交房。

  如果开发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仍然不能交房,购房者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如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不成则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有相应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依照实际个人损失决定赔偿金额,一般是以同期房屋的出租价格为准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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