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1-10
核心内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可以解除吗?下面,上海房产律师网结合咨询问题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当事人咨询问题】
我与卖方在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称其户口无法迁出,我去派出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卖方的户口无法迁出,我的户口即无法落入该房中。我以户口为由要求终止合同,经协商,我与卖方在双方的协议上将全部手写内容划掉在旁边注明无效字样并签字确认,但是中介公司未盖章确认。请问:1、卖方会不会还要求我继续履行合同?2、中介费能不能退还给我?
【律师解答】
第一、问题分析:
本案涉及买卖合同的解除问题。
合同的解除一般有两种方式:法院判决和当事人协商一致自行解除。协商解除的分为书面解除和口头解除,为了固定双方解除合同的证据,建议采取书面解除方式。
双方在协议上注明无效字样,双方合同是否解除?合同的有效无效一般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同效力问题一般由法院判决。本案由于户口问题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解除合同。
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的解除经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即可,合同的解除无须取得中介公司的同意。
第二、维权分析:
1.买方应与卖方补签一份解除买卖合同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并对双方的款项进行结算。如果卖方拒绝补签解除合同的协议,双方在合同上注明无效的行为可以作为双方解除合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向法院提交。
2.买卖双方自行终止买卖合同,一般应得到中介公司的确认,否则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本案中合同的终止主要是卖方的责任,买方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如果不予退还的话,可以向卖方主张赔偿。
第三、律师法律风险提示:
合同的成立生效以合同的签订为基础,双方合同的终止也应经过必要的书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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