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7-07
核心内容:上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是如何的?下文上海房屋拆迁律师已经为您整理了上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 独用成套职工住宅:
A、1996年9月1日以前的独用成套职工住宅老承租户:
甲级、乙级地段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1997年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标准租金(上限租金)×1.5×1.2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丙级、丁级、戊级地段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1997年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标准租金(上限租金)×1.5×1.1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B、1996年9月1日以后的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新承租户:
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地段分值×住房条件分×每户房屋使用面积之和+天井或平台月租金+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二、独用成套公寓:
甲级、乙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8年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2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丙级、丁级、戊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8年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1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三、 花园住宅月租金=1997年花园住宅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四、非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7年非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五、新式里弄住房月租金=1997年新式里弄住房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六、非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1997年非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七、非改居住房月租金=1997年非改居住房月标准租金×1.4
八、旧式里弄住房月租金=1997年旧式里弄月标准租金×1.3
九、简屋月租金=1997年简屋月标准租金×1.3
注意事项:
住房面积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应计算超标准增收租金(旧式里弄、非改居住房、简屋不计算)。
月超标准增收租金=月标准租金×(承租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承租户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