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租失踪怎么办?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2-05
摘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都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出租方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如果租客不交租失踪,出租方怎么办?
租客不交租失踪怎么办?
由于租客仍然享有对其物品财产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以他欠租等为由而随意侵犯其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涉嫌侵权。小编建议,应尽量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及周围邻居一起到现场,在他们的见证下将房客的物件清理出。在此过程中,房东需要写一份证明,证明中可详细列好清理出的房客物件,最后请见证方在证明上签字。清理出的房客的东西,房东可将其安置在一个地方,若房客回来时和证明一起送还,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纠纷。随后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房租及利息、物业费、保管费用以及违约金等费用,法院会进行公告找人,如果找不到,可以申请法院将对方的物品进行拍卖变卖用于抵押房租等。另外,按照租赁合同规定,遭遇拖欠租金,从拖欠那天算起,房东可在一年内到法院起诉,否则会超过诉讼时效,从而可能失去胜诉的机会。
房东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
1、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加上本地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2、明确好签合同的日期,约定好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及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再细小的东西都要写,并且写明如果损坏,该怎么赔偿。同时,房东应该要做好消防工作。
3、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此外,缺少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易确定,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无论租赁期限长短,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装饰装修的处理约定要明确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如何处理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一直是实践中的争议热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要分各种情况分别处理。因此建议租赁合同双方在签约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装饰装修的归属、折价、拆除、修复等事项。
5、有关租金的人民币大写约定,确切的交付方式,对于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等杂项费用的交付方明确约定。
6、尽量与租客友好相处,不要说你做为房东,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也不要年年涨房租,因为房客如果感到房租不合适的话就会搬走,再搬来的房客性格什么的你也得重新接触。房东与房客只有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法律约束,是法律关系也是朋友关系,也是缘份。
7、提前解约最好要有合同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都有明确的租赁期限,但由于各种原因而提前终止或者解除的情况也很多。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作出约定,很容易产生纠纷。如果能在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约的事宜做出明确约定,将便于届时双方友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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