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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6-07

  摘要: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想将出租房转租给第三人的,必须满足房屋转租的条件,否则转租行为无效。那么房屋转租的条件有哪些?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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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租房屋转租的条件有哪些?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二、房屋转租的税费如何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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