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是否需要经过房东同意?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0-29
摘要: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人,否则,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转租是否需要经过房东同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那么出租人不能以承租人转租为由解除合同。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不许转租,承租人转租别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若租赁合同未就转租问题作出约定,承租人的转租行为仍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二、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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