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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2-28

  摘要: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即可解除,若合同未到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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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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