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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权可继承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3-11-27

  核心内容:房屋租赁权是指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那么,公房承租权是遗产吗?是否能够继承呢?下面,上海房产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房屋租赁权是指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

  在我国,房屋租赁合同有两种情况: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

  公房租赁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以家庭为单位,一般不事先约定租赁期限。家庭成员中个别人死亡甚至户主死亡的,不影响房屋的租赁关系。所有同住人都死亡的,收回租赁房屋。该房屋租赁权不能作为死亡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利,不能列入遗产。

  私房租赁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以租赁合同确定,一般约定租赁期限,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出租人死亡的,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出租人之继承人不得擅自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继承人若非租赁房屋的同住人,该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的继承人非租赁房屋的同住人而希望维持租赁关系的,得重新订立合同;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可以认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的道理,房屋租赁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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