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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1-26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由上海房产律师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2013年5月1日,《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对申请人收入、住房等条件做出新规定。广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人户低于24795元;2人户低于45458元;3人户低于61989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3万元;2人户低于24万元;3人户低于3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住房条件方面:要求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另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广州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公租房的租金补贴:2013年1月7日,广州市政府公布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对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低收入保障对象,政府将给予租金补贴,最高约为市场租金的80%。

  广州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以供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可自行在市场上租房,以充分利用社会住房资源,减少政府实物建房量。

  公租房的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建设,实行轮候分配。公共租赁房租金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方式,即公租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再给予承租者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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