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一定是个人财产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7-02
摘要:“婚前买房一定是个人财产吗?”并不是,如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再如婚前房婚后加名,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等等。下面由上海最好的房产律师在线为您一一详细讲解。
一、婚前共同出资,房子归谁?
男女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应该属于谁?一般而言,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具体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注意的是恋爱期间合伙买房最好签订出资协议,保留出资凭证。
二、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办产权证,房子归谁?
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则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出资方应保留号《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
三、一方父母出资而另一方未出资,房子归谁?
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为防止将来发生争议,父母出资也应与子女签订签订借款协议,最好办理公证。
四、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怎么处理?
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五、婚前房产婚后记名,房子归谁?
无论是否有共同还贷,婚前购房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依据《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可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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