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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有哪几种?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07-26

  引言:建设工程合同在建筑行业是非常常见,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懂具体有哪些?事实上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按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项目承包方式及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最常见的就是以工作性质和合同未主体为标准这两种。下面让上海最好的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吧!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项目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决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项目决策确立之后,为进行具体的施工而成立的设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建设安装工作,筹建单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装的设施并支付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准。

  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

  1、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

  2、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油田、矿井的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依据特定的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确立的为完成本项特定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一合同又可分为工程咨询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服务合同以及提供设备和安装合同。

  三、以计价方式为标准

  1、总价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

  3、计量估价合同;

  4、单价合同。

  当然,并不是说建筑工程合同就只有上面所列举的类型,只是说所列举的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对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向律师咨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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