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建筑工程 > 正文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09-05

  引言:在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那么对于这些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包括哪些?下面上海最好的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一、索赔处理的原则:

  ①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②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③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除此之外,对于工程索赔原则的行使一定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索赔条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