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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房产留给儿子,再婚老伴能分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10-09

  近来有网友咨询这样的问题:

  我公公再婚时和现在的老伴口头约定各自的房产由自己子女继承。前年,公公亲自写下遗嘱,写明其名下的房产由我丈夫继承,上面还有两名见证人和他现在老伴的签名。

  现在这套房产面临拆迁,补偿两套房子。公公现在的老伴后悔了,说自己和公公生活了30年,应该得到一套房子。请问,她的要求是否合法,公公的遗嘱还有效吗?

  上海房产买卖律师分析:

  如果遗嘱是刘女士公公亲笔书写并签名,从形式到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有效。在你公公遗嘱有效的前提下,他老伴的要求就没有法律依据。刘女士公公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转变,其有权做出处理,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他老伴只有这套住房,她有权居住。拆迁后,也应给她安排一套住房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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