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谁才是新房主?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6-08
摘要: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要遵守合同约定。如果出现一房二卖,谁才是新房主?怎么赔偿?又如何预防一房二卖?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一房二卖,谁才是新房主?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一房二卖怎么赔偿?
开发商一房二卖,购房者可要求卖家赔偿的包括两部分:
1、赔偿实际损失
也就是说卖家赔偿买家现在购买此房的损失,包括房屋的增值部分造成的损失。
2、惩罚性赔偿
这个是指除了第一部分实际损失外,卖家还必须给买家支付惩罚性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超过您已付的购房款。
如何预防一房二卖?
1、签约前调查
首先,要了解开发商的信誉状况。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企业的级别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人员配备、已开发的房屋建设规模等状况;看“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
其次,要对欲购房屋进行评估。看开发商以往开发的楼盘的销售状况,住户是否已拿到产权证;查看欲购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原件;从朋友或业内人士处侧面了解开发商的背景和实力;在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欲购房屋的状态,查看是可售、拟签约还是已签约,或是抵押、查封产权受限;购买二手房时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等。
2、谨慎签约
在交付定金前,要认真准备,细化合同条款。目前商品房买卖使用的是格式合同,但有关交付时间、违约金、产权证的办理期限、合同解除条件、损失赔偿等条款都可自行书写。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将禁止一房二卖的内容写进合同条款,对开发商的其他承诺同样也可以在备注条款注明或以附件形式赋予合同效力,约束开发商。二手房买卖订立合同时也可参照进行。
3、及时网签和办理预告登记。
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要及时督促进行网签备案。网签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以及楼盘信息等。一般可以网签的项目都是“五证”齐全的,具有合法销售条件,但这并不排除楼盘存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二手房买卖也要在房产部门二手房交易市场进行,通过网签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
4、注意资金安全。
为使交易更加安全透明,购房者宜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如将购房款缴存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避免与开发商进行现金交易带来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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