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律师说法 > 正文

租期届满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6-22

  摘要:对于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承租人与房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应退还押金,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下面由上海房屋拆迁律师在线详细讲解。

\

  1、租房押金一般在什么时候退还?

  (1)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2)签订租房合同前约定退还条件和日期

  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2、房东不退押金怎么解决?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