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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8-17

  摘要:在公婆去世之后,儿媳是否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可以,但是是有条件继承。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继承?下面就由小编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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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本条规定,可得知丧偶儿媳继承公、婆遗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丧偶。

  2、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根据上述分析,丧偶儿媳只有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那怎样才算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不只是简单的去看看老人,而是有长期经常的照顾老人。如果老人有其他子女的照顾,或者生活能够自理,那也算不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为:(1)为公婆提供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妥善安排老人的生活条件,提供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2)给公婆提供主要的日常劳务,在情感上和身体上给老人扶持,包括日常的吃、穿,生病时的护理等等,如果仅仅只给与了经济支持,不能算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3)即使儿媳在失去配偶后重婚,如果她能给逝者父母提供主要的经济来源和日常的劳务帮助,也能够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注意:即使儿媳成为第一继承人,若公婆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将财产安排给了别人,也无法继承,更不能要求赔偿。

  依照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协助的义务,换句话说就是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但是出于仁义道德,儿媳都会赡养公婆的,尤其是在丧偶的情况下,大多数的儿媳都会赡养公婆,不为钱财,只为了“尽孝”。最后,小编借他人言语来说一句:“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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