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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证件不全定金能要回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8-21

  摘要: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证件是否齐全。如果在支付定金后才发现开发商证件不全,定金能否要回?下面就由小编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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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证件不全定金能要回吗?

  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无证”。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件齐全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说明开发商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开发商与买受人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是自始无效。所以,购房者交付的定金可以要回。

  同理,开发商证件不全,未取得商品房许可证,购房者可以退房,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但是要注意一点: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讲那么多,开发商五证不全如何退房?

  1、到当地住建局网站或者实地查询了解楼盘预售证办理情况。

  2、确定未办理的情况下,到售楼处要求开发商公示五证。

  3、开发商未能公示,可要求退还放款。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4、开发商拒绝退还房款的情况下,可以法律途径维权。

  开发商五证不全,对于购房者来说风险很大,如一房二卖、过户不能、质量无保障、属性不明等,所以,购房者在购置商品房时,一定要查询了解卖方是否五证齐全。若,你不记得哪五证,那你就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若有这两证,就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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