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律师说法 > 正文

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11-14

  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依约定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算?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误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将误差绝对值3%作为一个重要的约定基数。当超过或少于绝对值3%时,就是不合理值。那么,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算?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商品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