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手机:135-6412-35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当前位置:上海房产律师网>律师说法 > 正文

房子缩水,我们该如何维权?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9-02-27

  摘要:在收房时,注意查看房屋的质量、面积、装修等,一旦发现瑕疵及时通知开发商,并处理。对于房子缩水问题,我们该如何处理?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房子缩水,我们该如何维权?

  房子缩水,我们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的房款以及利息,当然啦,如果不退房,也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退还房屋缩水的那一部分面积的房款。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知识延伸:房屋面积的分类有哪些?

  1、建筑面积

  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2、使用面积

  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同时也是指住宅内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

  3、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全名套内建筑面积,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销售房屋时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对业主和开发商都有一定的有利因素。

  4、共有建筑面积

  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它应按一定方式在各产权人之间进行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是指某个产权人在共有建筑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产权各方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6、预测面积

  预测面积就是在房屋预售时,根据开发商所设计的户型图,以及小区设计算出来的房屋面积。根据预测方式的不同,分为按图纸预测的面积和按已完工部分结合图纸预测的面积两种。

  7、实测面积

  又称竣工面积,是指房屋竣工后由房产测绘单位实际测量后出具的房屋面积实测数据。也就是房屋竣工后,可以交付购房者使用,专业测量机构去现场测量得出的房屋面积。

  8、合同约定面积

  简称合同面积,是指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所买卖商品房的面积。也就是购房者在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房屋面积。

  9、产权登记面积

  是指由房产测绘单位测算,标注在房屋权属证书上、记入房屋权属档案的房屋的建筑面积。也是权登记面积是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以及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

分享到:

版权所有◎上海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5-6412-3557   电子邮箱:sandycuiping@163.com  沪ICP备1104880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6145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717号SOHO天山广场T2幢1705室

UED:律师营销网

上海崔萍律师 电话:135-6412-3557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