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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法律支持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7-31

  核心内容: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住房吗?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法律是不予支持的,下文,上海房屋拆迁律师为大家结合案例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介绍】

  李某兄弟共同在武平县红东村寨背窝建房屋一栋。房屋建成后,兄弟俩对房屋进行了析产,并分别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05年5月30日,李某某以父亲李某的名义及印章与练某某签订一份《卖房协议书》,将李某所有的武平县寨背窝的房屋转让给练某某,李某某得房价款33500元并向练某某交付了该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练某某也入住该房屋。

  2013年9月,李某以其儿子无权处置房屋及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农村集体土地不得转让给城镇居民的法律规定为由,向武平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卖房协议书》无效,并要求练某某腾空该房屋交还李某。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有关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允许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民事主体。

  而练某某属城镇居民,不属于武平县红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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