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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重要吗?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9-19

  摘要:如今,房产证逐步停止发放,取而代之的是不动产权证,但是原房产证继续有效。不过,什么是《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重要吗?不动产登记工作是由谁负责?下面由小编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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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那么,不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重要吗?

  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拿房子为例吧,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要想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必须办理房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

  但是,不动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根据《物权法》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所以,不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不是那么的重要,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才可靠。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而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话说回来,不动产登记工作是由谁负责?

  1、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3、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4、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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