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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将在明年推行 “70年产权“是瓶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3-10-16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在这份长达7000字的文件中,其中17个字最引人注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举即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每月获得养老金额,也被称为“以房养老”。房子加养老,老百姓最为关注的两大热点问题相互交织,让以房养老的话题持续发酵,迅速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随后,北京拟试点推广“以房助老”,且不需抵让房屋产权的消息,更是让“以房养老”的话题热度再度上升。然而,之前南京和上海等地率先推出的“以房换养”举措并未得到太多认同。具体到郑州,目前也已进入老龄化阶段,在养老金缺口逐步增大、计划延迟退休年龄等消息甚嚣尘上的背景下,以房养老是不是一条好的出路?其中又存在哪些现实的难题?

 

  【现状】

  “以房养老”备受关注 试点将明年推行

  据了解,“以房养老”目前是世界各国流行的一种养老模式,就是房主把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等商业机构,这些商业机构按照评估得出的房屋价值,按月付给房主养老金,房主依然拥有居住权,直到房主去世,房子产权归商业机构所有。

  在国外,“以房养老”是一种成熟的金融养老方式,但在国内,这种做法却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事实上,“以房养老”在上海、南京等部分地区早已有实践,在北京,通过“租房置换”,房屋产权不变更,出租者最终通过租金入住养老院;在南京等地,一些老年公寓要求有60平方米以上的产权房,超过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把房产抵押给养老机构,自己免费入住老年公寓,去世以后房屋的产权归养老机构;上海曾推出老人可将产权房卖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再由中心返租给老人。试点主体既包括政府部门,也有金融机构,但效果并不理想,以致停滞或取消。从以往“以房养老”实践看,有产权房、年龄在60岁或65岁以上是申请的硬杠。

  此次重提“以房养老”这一争议性话题,迅速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甚至有人认为,“以房养老”是政府在推卸养老责任,“算计”老百姓房子。有媒体也发出评论:“以房养老”意味着养老金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连续两次回应“以房养老”问题并表态:“以房养老”只是一种选择,与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虽然国家层面的试点要在明年上半年推行,但地方政府在此举措上的热情很高,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或在今年内、明年初就落实“以房养老”的试点,其中北京已经明确了变“以房养老”为“以房助老”,其与“以房养老”的区别在于: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须抵让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更丰富、优质的养老资源。

  【观念】

  多数老人尚未接受

  国际上通常把60周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周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初,郑州市65岁以上人口66.9万人,占郑州人口总数的8.9%,60岁以上人口超过百万,人口老龄化比例高于全国7.9%的水平,郑州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阶段。而且,随着现代人寿命的延长,郑州未来60岁以上的人数肯定会逐渐增多,养老市场的容量也会逐步扩大。

  银发潮汹涌而来,国务院此次提出“以房养老”,意在为老有所养多辟一条路。这一政策,老人领不领情呢?记者走访了数十位拥有房产的老人,他们的观点几乎“一边倒”,大多数表示自己不会采取“以房养老”的方式。专门来郑州照顾孙子的李阿姨表示,“老家有两套房子,已经卖了一套给儿子在郑州买房当首付,剩下的那套如果抵押给银行,势必会影响跟儿子、儿媳的感情。”

  持这种想法的还有郑州市民张大爷,在他看来,房子是自己目前最大的一笔财产了,一开始就是想将来留给儿子的,如果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将房子抵押给银行,那等到百年以后房子被银行收走,儿女不得骂自己啊。

  竞合地产董事长王东认为,国人的传统观念是推行以房养老的一大障碍,“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心理上难以接受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将来成为别人的,只有交给下一代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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