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 可以人查房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05-12
核心内容: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以特定人为查询条件查询其名下所有房产”的“以人查房”,在个人查询领域,将不是“禁区”,而是目标。下面上海房产买卖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5月7日,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称,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正式迈出步伐,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组织保障。”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告诉记者。
记者获悉:国土部正在对不动产产权信息、产籍信息的获取、登记、信息共享等,做出详细的程序性和技术性规定。敏感的以人查房已经写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条例将于6月中旬提交国务院。
对于这一信息,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章惠生告诉记者,如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人查房等敏感话题能够实现,房价会马上下跌,“在这个楼市迷茫局面下,挂牌不动产登记局会让冰封的楼市更加僵持。”
但邹晓云表示:“不动产登记从客观上会抑制房价,但其主要目的还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挂牌不动产登记局】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局挂靠在地籍司下面,挂牌后,地籍管理司与不动产登记局将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不会增加人员编制。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则由地籍管理司相关领导兼任,其职责主要为监管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该局的成立,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将正式告别各自为政的局面。
“不动产登记局将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邹晓云告诉记者,“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据记者了解,地方国土资源厅也将纷纷挂牌不动产登记局。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就率先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要求:“地籍管理处将改为在新设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而市县中的房产局及土地局等相关职责和机构,今后将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下面。未来,包括土地、房屋、林地、海域、水域、滩涂养殖权等登记发证,也将全部一次性整合到位,不保留过渡期。”
在此之前,湖南省、河南省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也纷纷表示筹建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的挂牌和地方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的挂牌,意味着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开始执行,也意味着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和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开始融合。”国土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大约需要四年左右时间来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从而形成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以人查房不再是禁区】
不动产统一登记局的成立迈出了不动产登记的重要一步。在目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以及相关制度中,“以特定人为查询条件查询其名下所有房产”的“以人查房”,在个人查询领域,将不是“禁区”,而是目标。
按照国土部的设想,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和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融合在一起,通过一套标准软件和数据库联网,监测各地方不动产登记人员的不动产登记情况,随时随地掌握数据。
“这样只要通过输入权属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包括住房信息与农村宅基地信息等。”上述国土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目的就是建立后提供的查询服务,将依照法律,持有相关司法、行政许可或申请,个人可对特定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情况进行查询,如果不能进行以人查房,那么这个制度就有必要建立,这是目的,不是禁区。”
对于以人查房这一功能,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未来江苏省省内将能够实现以人查房,但具体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对外公开等问题,还需要看不动产法律法规的制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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