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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4-12-31

  上海房屋买卖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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