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相邻权的常识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7-03-16
引言:相邻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较常见的一种法律关系,我们的工作、生产生活都与相邻关系密切相关,下文将普及有关相邻权的常识。
1.什么是相邻权,法律对相邻权做了如何规定。
答: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因对各自所有或占用的不动产行使权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因采光权、通风权等相邻权受到侵害进行起诉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一、及时收集和保留相邻一方侵权的证据,如有关照片、录象带等;二、应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侵犯相邻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起算,否则你将丧失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3、相邻方因另一方噪声污染,影响工作和休息造成损害,如何索赔。
答:公民因噪声污染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噪声排放者如施工单位或建筑单位或工程归属单位,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如限制作业时间、停止夜间施工或采用隔音、消音措施,如果因噪声污染受到损害时,包括强噪声震动使财产受到破坏,或导致疾病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合理费用。
4、我是农民,我种的地位于几块地的最里面,在排水和通行时,我必须经过别人的土地,为此经常发生纠纷,我想问,在这个问题上,应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答: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你可以通过别人的土地排水;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造成他人损失的,你应合理补偿。
你如果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人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人财产,他人有权要求你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你如果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你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5、对于历史上形成的道路别人有权改道吗?
答:对于一方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6、不动产的相邻方对自己土地的使用是否有限制性的规定?
答:有,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7、我新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准备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改变,以方便我实施装修,可我听说装修有限制性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8、我想对我的房屋进行装修,我还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装修登记吗?
答:你应该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且你还应该在开工前,告之邻里。做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之你和你委托的装饰装修单位。你或者装饰装修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部门签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9、不动产的相邻方对因装修产生的侵害他人利益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对自己房屋的装修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装修不能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在装修过程中,如他人有破坏性装修的情况,其装修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要求处理,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每到下雨天,我的上楼就往下滴水,给我家造成很大的不便,还给我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应当如何处理。
答: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首先要明确是谁的过错,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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